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0月19日,太湖交警利用公安集成指揮平臺查緝布控系統,查獲一輛電子監控闖紅燈等交通違法達62次的“交通闖王”。新安晚報、安徽網、大皖客戶端記者20日從太湖縣公安局交管大隊獲悉,依據相關法規,該車駕駛員徐某將受到交通違法罰款9700元,同時對其機動車駕駛證記248分的重罰。
mmexport1508507666577.jpg (33.76 KB, 下載次數: 0)
下載附件
2017-10-20 21:54 上傳
19日下午15時許,太湖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民警在105國道太湖縣老城北門十字路口巡查時,公安集成指揮平臺查緝布控系統預警:一輛號牌為皖H380XX的逾期未年檢小型汽車正駛向路口,執勤民警立即在路口部署對該車實施攔截。 經執勤民警現場用警務通核查,發現該車最后一次年審期止于2016年3月,該車已經逾期一年半未年審,且該車也未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。后經過進一步查詢發現該車子電子警察監控闖紅燈等交通違法達62次,是太湖縣近年少見的交通違法“闖王”。 (來源:安徽網 )
|